教学督导制度作为教学管理民主化、规范化的一种有效措施,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。为了进一步疏通教学信息渠道,强化教学管理,深化教学改革,加强校风、教风和学风建设,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,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,学院决定成立教学督导组,实行教学督导制度,开展教学督导工作。
一、教学督导组的性质
1.教学督导组是在院长领导下,对全院各教学部门及教学管理部门的教学工作、教学研究、教学改革、教学秩序、教学质量、教学管理进行检查、督促、评价及指导的工作组织。
2.教学督导组对教师教学工作评定的结果,是教师教学业务考核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、课时酬金分配、评选优秀教师、评定教学奖项的重要依据。
二、教学督导人员的组成
1.学院成立教学督导组,教学督导组一般由5~8人组成。组长由院长担任,副组长由教学副院长担任。组员由系主任,资深有威望的教师或退休人员担任。
2.教学督导员由学院聘任,聘期一年、可以连聘。
三、教学督导工作职责
1.教学督导工作职责范围是全院各专业的日常教学、教研教改和教学管理。教学督导应对各专业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督促,了解并掌握各专业教师教学、教研、教改等工作的基本状况。
2.通过教学督导对教师的教学工作做出评价、提出意见和建议、提供帮助和指导,以利于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,也为教师教学业务考核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。
3.通过教学督导对学院各专业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情况、意见建议进行及时疏通和反馈,以便采取有效措施,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,促进良好校风、教风和学风的形成。
4.制定听课制度,监督教师相互听课,并将听课制度的评定纳入最后的教学考评中。
四、教学督导工作内容
1.以教师相互听课为主要形式,了解教师备课授课、辅导答疑、批改作业、指导实践、组织考核等各教学环节实施情况,检查教师教学过程、教学方法、教学内容是否有利于培养目标的实现,并与每周固定时间开展教研会,并做好相应的听课记录。
2.深入教学第一线,了解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情况,了解各专业教风及学风建设情况,了解教师教学工作情况以及执行学校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。
3.参与教育教学研究、教育教学改革研讨,参与学科专业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实训基地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实验室建设以及图书资料建设等研讨工作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4.参与教务处组织的各类教学评估和检查,参与对专业的教学工作、教研教改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检查,参与对教师教育教学、教研教改、教学效果、教学质量的检查。
5. 教学督导组听课分为计划和随机听课两部分。计划督导听课为规定工作,除学校《听课制度》规定的个人听课任务外,督导集体听课每周不少于一节。并接受学校督导组的随机跟踪检查。
6.教学督导组集体讨论研究学年、学期督导工作任务,每学期制定督导工作计划,学期初召开工作布置会,学期末召开工作总结会,其间不定期召开有关专题会。
7、教学督导成员集体听课后的评价意见,须经督导组集体讨论后方可向授课教师反馈,教师通过反馈自行调节课程。
五、其它
本管理办法由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负责解释,自发文之日起执行。
2017年3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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