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学校《2015-2016学年寒假前后部分工作安排一览表》要求,我校于2016年1月16日至2月28日放寒假。学生于1月14日考试结束,2月27日、28日返校报到,2月29日正式上课。为确保放假期间学生的安全和学校的稳定,落实放假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,使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安全、愉快的长假,现将相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:
第一,学校在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。考试结束,学生应及时离校。必须留用学生者,由使用部门申请、主管校领导批准,报学生处备案。
第二,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对本学院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,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、安全意识,重点强化交通安全、用电安全、法律常识教育。学生在离校返校、社会实践、勤工俭学、外出打工等寒假活动期间,要注意防火、防盗、防中毒、防诈骗,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传销和邪教活动。通过教育使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,提高自我防范能力,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。
第三,寒假期间学生工作人员要保证联络通信畅通,遇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相关部门。
第四,认真落实学生安全工作责任制。要本着谁主管、谁负责的原则、认真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、严格遵照学校要求安排好各单位寒假期间的工作、定岗定责、严加防范、防止因工作疏漏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第五,假期使用留校学生的单位,由使用单位全面负责学生的食宿安排,安全管理等工作。使用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人员考勤、安全教育、杜绝安全隐患,确保学生在校期间及返家途中的安全。
请各学院认真落实相关工作,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学生,不留盲区,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。
祝全体师生新春快乐!
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处
2015年12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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