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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

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过程,提高教学质量,加强教学督导,保证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各项教学工作能够顺利、有效开展,经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议讨论,成立“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”,从事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实训室建设和教学评估的研究、指导、咨询、审议和检查工作,主要工作职能如下:

一、教学工作委员会组成

主任由院长和党支部书记担任,副主任由副院长担任,秘书由教务办主任担任,成员由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。

二、主要工作职责

1. 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教学环节的检查、标准的制订、评价和监督。

2. 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制订进行咨询、指导和审议。

3. 对各专业建设进行指导,对专业培养方案进行研究和审议。

4. 对课程建设进行指导,对院优质课程、精品课程进行审议,并负责校级优质课程、精品课程的推荐。

5. 对各专业教学大纲的制订和修订进行指导,并监督实施。

6. 指导实训室的建设和实践教学工作。指导教学实训室的设置和建设规划,审定学院实践教学基地,并对实践教学进行监督和指导。

7. 对院教材选用情况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进行监督和指导,并向学校推荐优秀自编教材。

8. 对院教学研究工作进行指导和审议。对院教改课题的立项、项目中期检查、结项及优秀教研成果奖励工作进行指导,对重大教学改革方案进行研究、咨询和审议。

9. 参加教学评估和教学质量检查工作。

三、工作权限

(一)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受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委托行使教学督导权力。

(二)任何教职工或部门无权阻挠、拒绝、消极回避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行使职权。


附件:1.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



郑州师范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

2024年12月10日


附件1:

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

主  任:唐亚楠  谢芳

副主任:张海泉  李成刚

秘  书:陈卫光

成  员:(排名不分先后)

高金海  李昭涵  王化雨  赵高  张红卫  张遂生  李桢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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