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 >  学院制度

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教师教育团队管理条例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学院教师教育团队是由我院教师自愿报名组成的团队,旨在提高学生教学技能水平,促进学院教师教育工作的开展。

第二条 为了规范学院教师教育团队的管理,提高学院教师教育团队的素质和水平,特制定本管理条例。

第二章 组织管理

第三条 学院教师教育团队应当根据学院的教育教学计划和管理规定,制定每学期的活动计划和培训计划。

第四条 教师教育团队组织成立学院教学技能队,由学生自愿报名并选出正副队长各一名(任期一年,到期重新选举,可连任),学院教学技能队的活动由教师教育团队教师指导,队长负责组织安排,副队长协助队长完成活动。

第五条 学院教学技能队应定期召开团队会议,总结工作,讨论问题,提出解决方案,教师教育团队教师应出席会议指导工作。

第六条 教师教育团队应根据工作需要,不定期组织教学技能培训和比赛活动,提高学生的教学技能水平。

第七条 学院教学技能队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,记录队员的学习、活动和比赛情况。

第三章 培训管理

第八条 教师教育团队应当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的要求,安排队员参加各类培训活动,加强日常训练,提高教学技能水平。

第九条 教师教育团队应当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教学技能比赛,提高其实践能力和竞争意识。

第十条 教师教育团队应当定期组织院内教学技能比赛活动,提高学生的教学技能水平。

第十一条 本管理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

2024年12月9日


地址:中国 河南 郑州惠济区英才街6号  邮编:450044  电话:0371-65502273  邮箱:zztcwlx@126.com

豫ICP备08004777号  公安备案号: 豫公网安备41010802002255号